成都鐵路通信設備有限責任公司:
我局2026年1月28日受理的你單位提出的鐵路運輸基礎設備生產企業許可申請,經審查,符合《鐵路運輸基礎設備生產企業審批辦法》(交通運輸部令2013年第21號,交通運輸部令2021年第32號修改)規定的條件,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第三十八條的規定,決定準予行政許可。具體內容如下:
準予你單位生產JZ-I-CT型(原JZ.GD-1型)、JZ-Ⅱ-CT型(原JZ.GD-2型)、JZ-Ⅲ-CT型(原JZ1-H型)計軸設備,并向你單位頒發鐵路運輸基礎設備生產企業許可證,證書編號:TXJC2026-30152,有效期至2031年3月24日。
準予你單位生產JXW-25A型、JXW-25B型25Hz相敏軌道電路微電子接收器硬件設備,并向你單位頒發鐵路運輸基礎設備生產企業許可證,證書編號:TXJC2026-30153,有效期至2031年3月24日。
2026年2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