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鐵科法〔2019〕12號
按照《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》(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)要求,現將《鐵路基本建設工程設計概(預)算費用定額》(TZJ3001-2017)中第2.12條和《鐵路基本建設工程投資估算預估算費用定額》(TZJ3002-2018)中第12條規定的“建筑安裝工程費稅金與設備購置費稅金的稅率”由“10%”調整為“9%”。
特此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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